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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南通市经济师考试新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新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5日;老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老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11日~9月5日。
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6〕2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 2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教材征订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5日(周六),初、中级考试分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5日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5日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初级职称)后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技工技师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的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即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或更改报考级别,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下同],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新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5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
(请市区考生8月底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查看审核安排通知,根据通知上的序号安排依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5日前,逾期不缴费者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 老考生[指2015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的,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异地考生。下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老考生支付时间:2016年8月11日~9月5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所属县(市、区)到相应县(市、区)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上缴报名材料并领取合格考生验证回执单;逾期未审核或未领取回执单或未上缴报名材料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在县(市、区)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等待市区复审结果下发,届时将电话(手机)联系部分复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复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2015年度已成功报名缴费的老考生(2015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且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打印的报名表显示考生类型为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2016年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三)新考生(含外省异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2016年度经济师报考须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所属的各县市、区进行属地审核原则,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市区及六县市、区审核点进行资格初审,严禁跨地区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南通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东方大厦4号楼2楼大厅(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请市区考生按照报名序号依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安排请8月底登录本站“考试信息”栏查看相关审核安排通知。报名序号为报名表上“报名序号条形码”下后五位数字。
2.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务必于2016年9月2日中午下班前将报名材料汇总上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5室,县城长江东路10号,联系电话:88165192;
海安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 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联系电话:87650432;
如皋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818室(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联系电话:84167425;
如东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通州区资格审核点:通州区朝霞路88号(区政府15楼)1523、1524室,联系电话:86547587;
通州区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0423室,联系电话:82104114;
海门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江海中路799号(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3344409;
启东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新考生(含外省异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人员(即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6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清楚“该同志从事经济工作已满**年”的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以空白,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脱产非全日制院校学历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内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4)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报考级别(初级和中级)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须以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的身份要求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对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有疑义,需报考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及时核补。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5.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全国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修改,报名的时候报考人员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随意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以随意修改(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然后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不可以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到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6年10月28日—11月3日登陆全国报名平台网站或南通人事考试网链接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注册、报名电子照片处理及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我省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中级实行纸质化考试,初级全部施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我省报名参加经济初级机考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进行经济初级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1.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机环境中进行作答,题目内容与未试行初级机考的全国其他地区纸笔考试内容一致。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五)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教材征订及考前辅导
(一)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上。
2.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请各地在组织征订时通知到每一位报考人员。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唯一售书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登陆: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的3个月内工作时间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人事考试窗口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领取处理。
八、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代码
2.机考考场规则
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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