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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陕西省2016年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 陕西省2016年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如下:
1、根据国家新规定,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2、考生应考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入场。请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
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逐一进行安检。请考生自备手提袋,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钥匙、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入袋中,并放在指定位置。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带至座位按违纪处理。
4、由于考试类别较多,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和考场平面图,避免发生坐错考场现象。请考生仔细阅读试卷中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试卷代码等相关信息。未按照要求填涂相关信息的,成绩按照零分处理。
5、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为违纪。
6、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通报。
7、下半年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众多,加之执行“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的新规定,请考生查看考点及行车路线,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耽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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