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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经济师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材料
1.《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
6.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的证件原件经扫描核对后退回,报名表、工作简历表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点击阅读:深圳2016年经济师考后复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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