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2017年青海经济师报名时间

来源: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辑: 2017/08/04 11:12:01 字体:

摘要: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2017年青海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7日9:00-8月18日24: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7日9:00-8月19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缴费时间为8月7日9:00-8月20日24:00。

青海省2017年度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方式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经济(中级)考试 2017年8月7日9:00 – 2017年8月18日24:00 2017年8月7日9:00 - 2017年8月19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2017年8月7日9:00 – 2017年8月20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30日-11月2日 11月4日
经济(初级)考试 11月5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注册报名工作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根据个人所报考试项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注册填报。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冲洗两张与报名同一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备用,考试通过后办证使用。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

(三)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直接等待审核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

三、资格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经济(中级)和经济(初级)考试在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和相应考务操作等方面均有较大区别。

1.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考试时应试人员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2.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2017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是我省第一次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进行,大多数应试人员不熟悉机考方式,应试人员可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三)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四)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八)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订。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上。考试用书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均配套学习软件,共32种。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往有较大修订,内容品种增加到23种。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是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也是2017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唯一指定网站,在青海人事考试网页面将进行链接。

五、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考试名称 地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经济 西宁市 0971-6163404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号(白金公寓)
海东地区 0972-8689286 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海北州 0970-8645669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海南州 0974-8513856
0974-8512774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州州政府三楼)
黄南州 0973-8726021 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同仁县中山路35号)
海西州 0977-8222882  
果洛州 0975-8384835
0975-8358116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树州 0976-8826922 玉树人民政府,西楼一楼
格尔木市 0979-8418629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格尔木市江原中路68号)
石油局 0937-8922385
0937-8926307
青海油田公司人事处

附件1: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职发〔1993〕1号摘录

六、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七、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八、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充条件

国人厅发〔2004〕45号摘录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热点推荐:

2017经济师报名时间汇总 | 报考条件专家评估 | 报考条件汇总 | 现场审核

2017年经济师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2017年经济师梦想成真辅导书已上架,欲购从速!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