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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天津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3日9:00开始至8月22日16:00结束,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17年9月1日9:00至5日16:00进行缴费。
津人考评[2017]22号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7]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分别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1、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3日9:00开始至8月22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经济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教材预订
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为)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为防范钓鱼网站,预订教材请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登录: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登录;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地址进入。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9:00至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精神,将于2018年1月5日发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00〕9号)文件,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②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③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④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⑤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和已离退休的人员,也可按上述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5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下表)
①中级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0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03. 中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02.农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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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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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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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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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运输水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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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输公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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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②初级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10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 |
04. 初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02.农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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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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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输公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2、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17年9月1日9:00至5日16:00进行缴费。
2、“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7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17年9月1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17年8月30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铁厂考区是经主管部门同意单独设立的考区,只接受天铁集团职工报考,不接受非天铁集团职工报考。铁厂考区只设置经济(中级)考试,报考该考区的考生请于8月28日至29日到天铁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天铁集团职工报考经济(初级)考试只能选择市内考区,并按照“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为首次采用机考方式,应试人员可提前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需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8、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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