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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2019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月25日-8月7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缴费时间为8月12日-8月16日,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
二、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2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2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 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上述两个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第一科,如要考第二科,可以等到相应时间以“单机作答”方式考第二科。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四、 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 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1.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①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④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⑤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⑥具备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 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7月25日~8月7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与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具体联系。
(三)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2日~8月16日。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10月25日~11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中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 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 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 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一)2019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 )上公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十一、 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报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机考考场规则
3.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机考考场规则
一、 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 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 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第一科,如要考第二科,可以等到相应时间以“单机作答”方式考第二科。
四、 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 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 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 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 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 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 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 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 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第一科,如要考第二科,可以等到相应时间以“单机作答”方式考第二科。
五、 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 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 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 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 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 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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