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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福建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8月18日,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5日至8月23日,人工核查时间为8月19日至8月20日。考试费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 重要提示
(一)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需在报名地)。
二、 时间安排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8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至8月23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网络缴费;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三)人工核查时间:8月19日至8月20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及核查方式见“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5日起
(五)考试批次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 专业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初级:所有15个专业 中级:农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3个专业 | 11月2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2 | 中级: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旅游经济等7个专业 | 11月2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3 | 中级:商业经济、金融、保险等3个专业 | 11月3日上午 | 09:00-10: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0:30-12: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
4 | 中级:工商管理、财政税收等2个专业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
16:30-18:00 |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
(六)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告为准)
(七)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南平考区由南平市人社局事业科发放,其余考区由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八)考试地点:福建省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 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两个科目。
四、 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可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1993年1月6日)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 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 获博士学位。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五、 报名流程及缴费办法
(一)用户注册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试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人工核查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须进行人工核查。
1、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 人工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人工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五)网络缴费
1、 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 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77-945。
3、 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 虚假承诺处理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 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入场,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考试机上作答。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八、 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购买考试用书:
(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二)与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联系,QQ:2455034653;联系电话:0591-87663235;网站购买地址:;现场购买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出版中心大厦13层。
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 核查单位 | 核查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12考生服务大厅审核窗口 | 0591-86290086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0595-22135540 报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市直: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各县(市、区):当地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 |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才测评考试管理服务中心 | 市属考生到考试中心(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三楼)审核,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6楼 | 0593-207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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