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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枣庄2019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月29日-8月12日,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8日-8月14日,缴费时间为8月15日-8月21日,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见附件2)。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统一的经济考试时间为11月2日、3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 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除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准考证、铅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外,无需携带其他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除铅笔外的其他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的“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三)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初级)考试。
五、 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8月12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9∶00—8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8月21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能正常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己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分为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试人员、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枣庄市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9∶00—8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枣庄市现场核查地点为: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原件(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
2. 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经济系列初级职称证书原件(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
(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可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期间:
1. 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2. 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82871)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3日15∶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
六、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七、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用书种类及订购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八、 考试实施注意事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多、全面采用机考形式,是一项考试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结合实际,从以下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各区(市)、单位高度重视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提高诚信参考意识。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应试人员阅卷过程中将使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附件: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4日
附件: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0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04. 初级 |
01. 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 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 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 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 金融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 保险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 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 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 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 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 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 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 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 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 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
00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03. 中级 |
01. 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4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 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1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 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3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 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知识4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 金融 |
1. 经济基础知识3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 保险 |
1. 经济基础知识3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 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 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 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 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 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 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 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1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 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2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 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1 |
||
2. 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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