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级经济师试题 · 知识产权 · 案例分析题】
UL商标是甲实验所在第9类电子器件等商品上表示产品安全性的注册商标。2016年4月,该权利人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请求对乙公司擅自在磁控开关上使用UL注册商标行为进行查处。经执法机关查实,乙公司自2016年2月开始,向他人购进标注“UL”商标的磁控开关可使用在自己生产的磁控开关产品上并进行了销售。乙公司无法提供带有“UL”商标产品的合法来源。至案发时,涉嫌侵权产品经营额总33000元。行政执法机关以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但公安部门认为,涉案商标为认证商标,不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客体,予以退回。案件最终由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追究认证商标犯罪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认证商标不能成为假冒商标认定标准
B.认证商标享有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利
C.本案未达到追究认证商标的涉案金额
D.本案已达到追究认证商标的涉案金额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认证商标实际上是指证明商标,当然应适用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享有商标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入罪标准为“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情节严重包括违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等情形。
【出题角度】本题考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难易度】难
【点评】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2020年经济师《中级知识产权》辅导中有体现:刘朝基础学习班第7章第05讲讲义。
注意:经济师考试官方不公布试题及答案,以上经济师试题是根据广大考生回忆的部分试题内容和考点,可能无法和考试题目完全匹配,网校老师的答案解析和思路仅供大家参考。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