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股份发行和回购(10.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10/19 09:38:08 字体:

单选题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内注销。

A、30日 

B、6个月 

C、3年 

D、10日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发行和回购。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态度是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回购: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⑤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⑥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②④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③⑤⑥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