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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考生咨询: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后单位可以不聘用吗?比如,取得中级经济师证书。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官方回复:根据江苏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深化职称改革等实行评聘分开的意见(试行)》[苏职称(2004)11号]通知精神,常州市已于2001年开始实行“评聘分开”制度。所谓“评聘分开就是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条件提出申请,经过一定的途径和程序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自主择优聘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但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条件,在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截图如下:
因此,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后,可以不在单位聘任。虽然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但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条件,在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还是建议考生在拿到中级经济师合格证书后,在单位进行聘任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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