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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是2019年中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三节(社会审计组织)的知识点,已经开始了2020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一部分 审计理论与方法——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责任
第三节 社会审计组织
三、社会审计组织的权限
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办理业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社会审计组织向委托人提交审计、查证、鉴定、验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注册会计师对执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四、社会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可能负有的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
2.《证券法》、《公司法》、《刑法》对社会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简称《司法解释》。(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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