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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为2020年中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一节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1年中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一节 审计报告概述
一、审计报告的概念
审计报告是指具体承办审计事项的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在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的结果向其委托人、授权人或其他法定报告对象提交的书面文件。它是体现审计成果的主要形式。
二、审计报告的作用
1.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人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和提出审计建议的载体。
2.审计报告是国家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决定的依据。
3.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编制审计信息、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的重要信息来源。
4.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可以起到经济鉴证作用。
5.审计报告也是总结审计过程和结果,评价审计人员工作、控制审计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
根据详略程度,审计报告可以分为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
1.简式审计报告
又称短式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用简练的语言扼要地说明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并简略地表达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2.详式审计报告
详式审计报告,又称长式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详细地叙述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建议等的审计报告。在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后,通常都要撰写详式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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