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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3月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3月1日至10日已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5月17日至18日(9:00-11:30; 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持代领人、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本人签署委托意见书。)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证书。本次领取证书种类列举如下: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9.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0.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2.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3.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1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7.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1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5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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