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山东临沂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9日至28日

来源: 临沂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5/05/05 11:08:54 字体:

  内容摘要:201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00至2015年5月2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00至2015年6月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9∶00至2015年6月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临人考函〔2015〕1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初、中级 10月18日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10月18日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三、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1、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报名。

  4、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报名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范围

  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2、报名条件

  凡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具备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必须达到或超过20学分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2)学历及资历条件

  ①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下同)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②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参加考试。其破格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2元,根据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规定,高级审计师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报名方式

  201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00至2015年5月2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00至2015年6月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9∶00至2015年6月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录审计考试网(网址:),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二)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和《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和《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5、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审计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录审计考试网(网址:),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管理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二)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下载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并粘贴个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聘书(聘文)等有关证件材料。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和《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1份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统一在通过人员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和《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评审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人才规划大厦4楼,联系电话:0539—8609932)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在审核通过人员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3、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聘文或聘书;

  5、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

  7、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

  8、盖章后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

  9、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考试审核窗口(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北、临沂市就业保障服务大厅1楼(东门进入),联系电话:0539—8609927,联系科室: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审核表》;

  3、盖章后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盖章后的《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七)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审计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六、准考证打印

  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30,考生登录审计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四)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5个市设置考区。

  (五)201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六)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均为2015年修订版。

  (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根据《2015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新修订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

  (八)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应试人员可自愿订购。订购渠道和发放方式如下:

  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负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二楼225房间,联系电话:0531-88597897.

  附件:

  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4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