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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2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5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廊坊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网址是: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之后,考生自行上传照片,不再进行现场照相。上传照片要求: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请务必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30K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照片等待省考试局审核通过后,最迟于6月8日18时前打印带有相片的报名表,于6月9日前交单位人事部门逐级上报。2015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时30分。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2、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请各部门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四)按照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考生所有上报材料上签字(主管人员)并加盖公章。
(五)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必须校验本人长期身份证,积极宣传丢失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不允许参加考试的政策。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需等待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名表。
2.“工作单位名称”及“电话”栏目的填写要具体有效,以免发放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或有其他重要变动时无法及时联系考生,给考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
3.“单位代码”栏目的内容在报名页面的“考试文件”中查找或见附件2,此项必须正确填写,否则无法正常报名。
4.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不能用于报名。
5.当考生提交保存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后,错误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请务必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6.如确实需要修改考生报名信息,则报考考生于2015年6月8日15时前,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持长期正式有效身份证到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现场修改。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审计考试:
初级: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但同时需取得审计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审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初、中级审计师考试科目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师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大纲
201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雷同。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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