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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在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当中的对记忆的要求是比较大的一科,在大量记忆的同时,很容易产生知识点的混乱,网校为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经济法十大易错易混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汇票出票的记载事项
▲理清楚了吗?做题实战一下吧!
经典例题:
1.【单选题】(202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在出票时记载的下列情形,导致纸质汇票出票无效的是( )。
A.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付款日期
B.乙公司出票时未记载付款地
C.丙公司出票时记载验收合格后付款
D.丁公司出票时记载不得背书转让
【答案】C
【解析】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选项C);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选项A,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未记载付款地的,不必然导致票据无效。选项D,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2.【单选题】(2022)下列关于纸质商业汇票的出票,说法正确的是( )。
A.汇票的出票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
B.出票时未记载付款日期,票据无效
C.出票时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出票时未记载签发汇票原因的,汇票无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汇票的出票记载事项。选项A: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选项B:未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票据仍有效。选项D:签发汇票原因是非法定记载事项,无需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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