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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备考火爆进行中,有些学员反馈:“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这一部分的知识点有点难学,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吧。学习这一部分知识,可以分四步,攻坚克难不在话下!
控股合并:A公司买下了B公司60%的股权,成为了B公司的母公司。
此时,A和B的独立法人地位保持不变,因此对于A来说,对B的投资就是一笔“长期股权投资”。
吸收合并:A公司把B公司整个收购之后,将其并入自身。
此时,B的法人地位不复存在,B已经成为了A的一部分。B在A的报表中,直接体现为相应的资产与负债(你可以将B假想为是A的一个部门),自然也就不再体现为一笔“长期股权投资”了。
新设合并:A公司与B公司合并,组建了新的C公司,原来的A和B都不复存在。此时,A和B的法人都消失了,取而代之是新的C。在C的报表中,直接体现为原来A和B相应的资产与负债,自然也就不再体现为一笔“长期股权投资”了。
1.因增资造成的金融资产转权益法的会计核算;
2.多次交易完成企业合并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3.因减资造成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核算;
4.因减资造成的权益法转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
5.因减资造成的成本法转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6.因其他投资方增资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应将原成本法追溯为权益法;
7.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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