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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学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经济法》科目,首先要形成法律思维,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正保会计网校王菲菲老师(微博@菲菲老师_F)现在就来领大家,进行“仲裁”、“诉讼”两个知识点的先导预习,帮助大家尽快入门。
《中级经济法》先导预习之仲裁篇
一张图教你搞定仲裁!
仲裁其实就讲了两方面的事儿,如果要进行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庭分别应该怎么做。
申请仲裁之前,当事人的“灵魂四连”,仲裁协议提交后,仲裁庭的工作流程,一张图让您明白。
《中级经济法》先导预习之诉讼篇
灵魂三连:
1.谁是当事人?
民事主体。
起诉的人叫当事人、被起诉的人叫被告人,和原告被告之间的纠纷有关系的人是第三人。
2.因何诉讼?
民事诉讼的范围一般是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比如抚养、婚姻、赡养等)。
3.在哪儿诉讼?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在哪里,诉讼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
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票据、交通事故等等,为了方便查找证据,一般也可以在在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所在地进行。
具体可以参考下面的表格
合同纠纷 |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
保险合同 | 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
票据纠纷 | 被告住所地或票据支付地法院 |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 | 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法院 |
专利纠纷 | 知识产权法院、最高院确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
海事、海商案件 | 海事法院 |
搞清楚之后可以进行诉讼的程序了:
诉讼里面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点: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一段时间。
对原告来说,在这段时间内提起诉讼,胜诉后法院会运用强制力量保护原告的权利。
对被告来说,如果原告没有在这段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被告就会拥有一项权利,被告运用这项权利可以要求法院不用强制力插手原告、被告之间的纠纷。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无论原告是否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原告都是有起诉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是胜诉权(教材表述)。
即使原告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提起诉讼被驳回,都并不代表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比如债权)。
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呢?3年。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这里的知道大家都了解,比如张三打了李四一拳导致李四骨折,李四“知道”是张三伤害了自己。
应当知道,是指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比如,张三向王五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2021年1月19日还款。到2021年1月20日,张三尚未还款。此时即使王五表述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了损害,从法律上推定,王五“应当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了损害。
以上就是中级经济法第一章《总论》里面关于“仲裁”和“诉讼”知识点汇总,虽然每年考察分值不多,但对于大家理解经济法这门科学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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