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抵销
1.法定抵销: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互负 | 双方互负债务 |
同类 | 只要求种类、品质相同;不要求数额或价值相同 |
性质 | 法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通知到达对方生效,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
不能抵销情形 | (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等标的为劳务的);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4)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能用来抵销债务)。 |
2.约定抵销: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备考2020中级会计职称,网校会与你同在,肩并肩与你一起迎战考试,做你备考路上的坚强后盾!加入正保会计网校!2021年课程已经上线,购买2021年课程赠送2021年相应课程,快来了解吧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