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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汇总!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第59问:价内税与价外税的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8/20 11:53:27 字体: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期将近!为了让各位考生考前有所获益,网校汇总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止,祝大家备考愉快!

玩命汇总!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

提问:价内税与价外税的理解

解答:

不管价内税还是价外税,流转税的最终承担者都是消费者,纳税人并不等同与负税人的概念,实际上纳税人向国家交的税都是最终消费者掏的。价外税和价内税的本质区别在于计税依据里面是否包含这个税,举个例子,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假设价格是100元(对应会计上收入概念是100元,价内税的价在会计上对应的概念就是收入),消费税税率是5%,那么这个100里面实际上含了5元的消费税,纳税人在收到这100块的时候需要向国家纳税100*5%=5元,这个5元本身就包含在100里面,相应的确认收入100,可是100里面有5元上交国家了,收入实际上多确认了税的部分,那就再把税做成税金及附加从利润中减除。换成增值税,同样也是100元,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里面不含这个税本身,那么就要先进行价税分离,100/(1+17%)=85.47元,确认收入85.47元,向国家缴纳税款85.47*0.17=14.53元,确认的收入里面已经剔除这个税了,所以无需再把税做成费用从利润里扣除。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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