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玩命汇总!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第86问:可以抵押、质押、留置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03 14:39:35 字体: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期将近!为了让各位考生考前有所获益,网校汇总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止,祝大家备考愉快!

玩命汇总!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

提问:可以抵押、质押、留置的情形

解答:

关于抵押,您这里掌握住不得抵押的情形即可: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除外;
  【注意】除外的两种情况:
  ①公开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②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质押
动产和权利,其中权利质权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应收账款
3.留置权
动产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如果你也有很多问题,无论是源于一道题还是一个知识点,都可以来网校与大家一起探讨!去论坛>

考前加油站来啦:

漫漫备考路,大家已经走了大部分了!快要临近终点,再坚持一下,你就是那个胜利者!现在大家要在家好好备考,认真对待考试,如果考前学习还有太多问题,建议报名考前点题密训班,三位老师全程直播助力,考前救急就选TA,点击了解>>

编辑推荐:

玩命大汇总!中级《经济法》考点精华答疑90问!

【必要】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100条!考前再过一遍!

中级《经济法》11道经典例题助你掌握10大易错易混点!GO>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