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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人
1.人数
2人以上50人以下。
【链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2人以上。
2.组成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注意】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身份
(1)“无、限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二)企业名称
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三)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注意】有限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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