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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常见十种情况下被追索人的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11/17 19:36:36 字体: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今天学习了吗?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今天的学习就从多掌握一个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常见十种情况下被追索人的确定

十类情形追索对象
(1)票据无问题,程序无问题,但承兑人无理拒付全体前手
(2)承兑附条件、3日内未作承兑表示、拒绝承兑最后的持票人提示承兑除付款人外前手
提示承兑后又背书转让前手背书人
(3)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全体前手
(4)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除该背书人和该背书人的保证人外前手
(5)无限人签章直接后手无票据权利
非直接后手除无限人外的其他前手
(6)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后手恶意或无对价无票据权利
后手善意看票据是否存在真实签章
(7)背书不连续全体前手
(8)另行签订保证合同除该保证人外前手
(9)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出票人
(10)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出票人
商业汇票承兑人、出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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