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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谦 | 达江 | 侯永斌 |
备考福利来啦!正保会计网校为考生们准备了侯永斌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免费试听,经济法科目是相对比较特殊的存在,它更多地属于法律领域,除税法内容外,可以说是一门以理解为主,记忆为辅的学科,快来试听侯永斌老师的新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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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权和诉讼时效
以下为试部分讲义内容:
一、平等主体的经济纠纷是否可以任意选择仲裁或民事诉讼?
1.适用范围不同
解决途径 | 适用范围 |
经济仲裁 |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
民事诉讼 |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 |
说明:只有“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才能够申请经济仲裁。
2.或裁或审原则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说明:老侯和老赵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因为履行合同而发生了纠纷,老侯和老赵是一对平等主体,买卖合同属于“经济纠纷”,遵循或裁或审原则,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但只能选一个,至于选谁,看双方是否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两人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去申请仲裁。
二、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
1.仲裁委员会
公断性质的、非政府性的专门仲裁组织。——民间组织
《仲裁法》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法》第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
2.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侯永斌老师介绍
会计考试辅导界资深老司机,多年从事会计研究和辅导工作。“梦想成真”系列丛书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救命稻草)主编。
教学经验丰富,好评学员无数。文学造诣极高,腹有诗书气自华,出口成诗。讲课戏份十足,各种表格、思维导图信手拈来,小故事、小段子更是频频爆出,听课就像听相声,根本停不下来!最关键的是笑着笑着就记住了知识点,神奇~
学员印象
会计诗人、出口成相声
老师寄语
让我们一起努力把学习变得充满乐趣!
主讲班次
高效实验班、尊享无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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