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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NOT国籍)。
2.出资要求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2)出资期限和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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