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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5.2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29 13:11:15 字体:

 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5.29)

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和扣划

  (1)查询、冻结和扣划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有权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

  (2)查询和冻结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中国证监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有权查询和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3)查询

  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价格主管部门、反垄断执法机构,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财政部门、外汇管理机关、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储蓄存款。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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