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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职权
1、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相同。
2、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职工代表。
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
(3)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a.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b.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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