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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
1.种类:
(1)因行为人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而无效: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民事行为。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补充】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3)因行为内容不合法而无效:
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②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后果:
(1)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法律后果:①恢复原状;②赔偿损失(谁错谁赔);③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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