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06.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8 16:40:47 字体: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适用: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物权请求权。

  2.不适用: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点击查看原帖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 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