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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专利申请的原则(07.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06 15:28:11 字体:

专利申请的原则

  ①书面申请原则。申请专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②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但有些国家的专利法采用的是先发明原则,即专利权授予最先作出发明创造的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③一申请一发明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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