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中“消费税核算”内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详细问题描述: 消费税如何核算,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相同吗?不是说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吗?请问如何理解二者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1.从价的情况下,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相同的。 2.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3.为您举个例子,比如一件消费品,不含税价(指的是不含增值税)是100.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则增值税为100*17%=17,消费税为100*10%=10。17是100之外的,也就是说该商品含税(增值税)价为117,而10是包含在商品的不含税(增值税)价100之内的。 祝您学习愉快! |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六章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