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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来源: 编辑: 2015/11/19 19:37:38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合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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