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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22 07:54:49 字体:

2016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目前阶段为预习阶段,在2016年新教材还未发布前,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及零基础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知识点的内容。

201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预习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知识点预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该类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固定或不可确定,包括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这里所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仅包括企业之间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进行的互惠转让。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一般认为,如果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则认定所涉及的补价为“少量”,该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该比例等于或高于25%,则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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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2016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七章知识点预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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