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17 15:49:48 字体: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详细问题描述: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答疑老师回复:

根据注册资本计算出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根据投资总额计算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7/10;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1/2(对于投资总额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10万美元);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5(对于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

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1/3(对于投资总额在360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16周年校庆优惠券大放送 购中级会计职称课程满300元立享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三章答疑精华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