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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4/05 09:41:20 字体: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第四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详细问题描述: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是什么?

答疑老师回复: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者具体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而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而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

3、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收入相对稳定的中高端消费人群及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个人。

4、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祝您学习愉快!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招生方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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