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以下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知识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2)条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禁止转让期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股东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为方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持续更新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同时为考生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为配合网校辅导课程特推出2016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现在订购,限时尊享7折优惠并且购书送价值1500元大礼包(详情>>)!
推荐阅读: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