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为帮助大家可以更好的备战2019中级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承兑的效力:成为主债务人,应无条件支付
(1)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钱不够要支付
(2)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超期要支付
提问:
麻烦您解释一下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以及区别
回复: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开通,报名网校2019年超值精品班、高效取证班、精英孵化班考生朋友均可登录学员账号前去学习,提前准备,帮助大家尽早进入学习状态。未来想要做的就提前准备,消除疑虑,找对方向往前走,跟着正保会计网校节奏学习,不再迷茫。课程详情>> 直接购买>>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