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想要得到不曾得到的东西,就要付出未曾付出的努力!世上没有不劳而获,唯有努力加坚持。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双务有偿合同
1. 与一般的双务合同不同:保险责任是否履行不确定
2. 与一般的有偿合同不同:可能因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无须承担保险责任,也可能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的保险金或赔偿金的数额大于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
(二)射幸合同
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具有偶然性。
(三)诺成合同
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投保和承保事宜“达成一致”保险合同成立。
(四)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
保险合同的内容或主要条款或保险单“一般”是由保险人一方根据相关规定拟订和提供的,投保人在投保时,通常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制定的保险条款,“一般”没有拟定、磋商或更改保险合同条款的自由。
对格式条款的制约机制:
1.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设定免责条款的,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生效”。
2. 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五)最大诚信合同(了解)
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中级会计师考试备考这条路上,正保会计网校为你带来中级会计考试新鲜的考试资讯和专业的师资团队,为你的备考之路保驾护航!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