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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1. 优先股的定义: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优先权利、相对优先于一般普通种类股份的股份种类。
优先权: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优先,但是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限。
优先对象: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但是次于债权人。
2.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股息可固定也可浮动;即便固定,各年也可能不同。
(2)权力优先:利润分配优先;剩余财产清偿分配优先。
(3)权利范围小: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条款具有表决权。
3. 优先股的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2)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2014年《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
①每股票面金额100元;
②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优先股;
③上市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应当是: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强制分红优先股;累积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
4. 优先股的特点
(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3)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5)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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