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企业增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8/29 11:22:40 字体: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企业增资

(1)审批

国家出资企业“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
【提示】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
【提示】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履行批准程序主体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2)非公开增资情形

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①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②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
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①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②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③企业原股东增资。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