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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世上无天才,高手都是来自刻苦的练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你每天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的学习下,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
知识点:汇票的承兑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 | 汇票“到期日前”承兑 |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
【提示】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 “承兑”字样以及签章 |
相对记载事项 | 承兑日期:未记载承兑日期,则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
【提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
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提前学习和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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