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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知识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 | 承诺生效时 | |
书面 | 合同书形式 | 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签章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提示】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具有与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信件、数据电文 | 双方约定成立之前签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 | |
实际履行原则 |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2.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 | 承诺生效的地点 |
数据电文 | 约定→收件人(要约人)的主营业地→收件人经常居住地 |
合同书形式 |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2)签章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 (3)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的签订地不符:约定的签订地。 |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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