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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权利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 交付生效;没有权利凭证,登记生效 | |
(2)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 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
(3)应收账款(不包括有价证券的付款请求权) | 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 |
(4)基金份额、股权 |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时设立 |
以其他股权出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设立 |
【提示】
以知识产权设定质权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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