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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开始!
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条件
时间 | 在合同成立前(订立中) |
情形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提示】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 违约责任 | |
环节 | 订立中 | 生效后 |
损失 | 有损失 | 不一定 |
赔偿 | 信赖利益的损失 | 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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