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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你,请向着目标继续努力吧!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赶快打卡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知识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A.不征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
B.征收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解释1】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推理过程:
一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二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步: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
四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解释2】“成本”分为两种情况:
①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
②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为10%。
【解释3】组成计税价格的适用,必须在纳税人没有平均价格可以参考的前提下才能适用。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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