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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在你每天的勤奋练习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满意的答卷。快来学习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吧!
知识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凭票抵扣+计算抵扣
抵扣方法 | 具体内容 |
以票抵税 |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B.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计算抵税 |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0% 【注意】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提示】运费的处理
收取的运费 | 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 销售企业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也不能作为销项税额 |
其余 | ①若为运输企业:按照交通运输服务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若为销售企业:属于新混合销售,统一按货物销售计征增值税,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除非分别开票) | |
支付的运费 | 进项税额抵扣,税率10% |
(2)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总结】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税收缴款凭证。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先学习,提前学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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