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算执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3/16 17:02:54 字体:

想做一件事,就请马上开始!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开始!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预算执行

(一)预算收支的组织执行

1.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2.“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3.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

(1)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2)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3)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提示】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预算预备费、周转金、稳定调节基金

1.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2.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正保会计网校针对不同备考人群,特开设多种班型,赶快来加入我们吧,点击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各地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打卡学习赢好课 2020中级会计职称云自习挑战开始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通过率仅13%?2020怎样学习才能上岸?

中级会计经济法条背不过?必背法条 拿走去背!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