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知识点:证券上市的条件
上市交易条件 | 暂停交易条件 | |
股票 | (1)经核准已公开发行; (2)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该比例为10%以上; (4)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
债券 |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 (1)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3)所募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近2年连续亏损。 |
【提示】封闭式基金上市、终止条件
上市交易条件 | 终止交易条件 | |
封闭式基金 | (1)基金的募集符合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 (1)不具备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
如果你对自己复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没信心,不如选择网校的课程进行学习备考,备考更有保障!我们集结了业内老师,让你备考不走弯路!点击加入我们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