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每天的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无限的力量,让你成功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通过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学习效果更好!以下是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来学!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所得 | 来源 | |
1.销售货物 | 交易活动发生地 | |
2.提供劳务 | 劳务发生地 | |
3.转让财产 | 不动产转让所得 | “不动产”所在地 |
动产转让所得 |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 |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
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
如果你对自己复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没信心,不如选择网校的课程进行学习备考,备考更有保障!我们集结了业内老师,让你备考不走弯路!点击加入我们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